Wednesday, January 27, 2016

马来西亚人民党反对签署跨太平洋伙伴协议(TPPA)

致新闻采访主任:


文告: 27/1/2016

马来西亚人民党反对签署跨太平洋伙伴协议(TPPA)

马来西亚人民党总秘书辜瑞荣今天发表文告,马来西亚人民党坚决反对跨太平洋伙伴协议。

辜瑞荣文告指出,TPPA2005年由美国总统布斯开始推动,在约500位全世界最大的跨国公司“顾问”黑箱神秘草拟和谈判下进行。
人民党从各方对协议的好处和坏处分析,认为协议对某方面有益,明显的对更多方面带来坏处。

据一位增经任美国克林顿总统劳工部长的美国经济政治学教授批评,在协议的29章节里,只有5个章节触及贸易事项,其他章节关于限制签署国,降低环境素质,降低食物和个人安全水平,不然涉及金融、能源、气候、劳工等的政策和条规。TPPA给与跨国公司新的和更大的权力。这些跨国公司控制这世界上的资源,赋予他们权力来决定我们生存。

人民党反对TPPA,也因为协议有关解决国家和外国公司之间的投资纷争机制(‘Investor State Dispute Settlement’ (ISDS)),赋予外国公司投资和盈利,新的赔偿法律以及扩大的和特别保护,且冲裁法庭设在国外,不是由马来西亚的法庭审判。有关外国公司可以挑战马来西亚政府为了保护国人健康和福利及环境的新政策和法律条规,如果他们认为该政策和法律侵蚀他们公司的营业利润。

另一方面,上述权利只限外国公司拥有,马来西亚公司和人民不能享有这个权利。这是明显歧视协议。马来西亚公司和人民只能在马来西亚法庭挑战马来西亚政府。这是不公正的。外国公司寻求赔偿也必须在马来西亚法庭进行,而不是在国外的冲裁庭。

在这条文下,马来西亚政府可以被起诉,是不能被接受的。我们将看到巨大冲击,而马来西亚政府到时要赔偿千万亿万令吉,也将使到我国政府害怕,不敢制定有利人民福利的新政策和法律。

一些已签署含有上述条文的自由贸易协定国家正面对这样的诉讼。埃及、加拿大、澳洲、美国、阿根廷、萨尔瓦多和委地马拉等政府因香烟、农业种子基因、石岩天然气和汽油开采政策,影响外国公司的投资利润,被要求数以千万亿万计赔偿。这已不是学术性或假设性的问题,而是真正已经发生的事情。

马来西亚这之前已经跟一些国家签署了自由贸易协议,也必须遵守。许多专家指出,TPPA将危害到国家和人民的消费、健康和医药、教育、生活权利、工人权利、保护环境政策权利、享有居住、食物、水和产品安全权利、知识产权、弱势和少数群体和少数族群权利如儿童和原住民。

马来西亚人民党认为,马来西亚政府必须以照顾多元民族多元宗教的国人和马来西亚本土公司利益为先,而不是外国跨国财团,某些国内公司或者某个阶层如官营和关联公司,或朋党公司。人民党因此反对TPPA.

马来西亚人民党总秘书


辜瑞荣
012-2766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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